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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意见 2018-08-07 00:00:0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创新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现就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我国科技支撑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农业农村科技水平大幅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12年的53.5%提高到2017年的57.5%。粮食安全的科技支撑进一步增强,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6%。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业农村科技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当前,农业是现代化建设的短腿,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业农村领域尤为突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创新主体不强;农业农村科技投入不足,科技供给水平不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不高,产业竞争力不强;绿色发展水平低,农业农村环境亟待改善;农业农村各类资源要素难以集聚,资金、人才流失严重。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依靠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科技战线必须立足世情国情科情农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必须强化创新驱动能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为乡村振兴插上科技的翅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统筹部署农业农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工程,推动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人才队伍一体化发展,打造农业农村战略科技力量,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加强党对农业农村科技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摆在国家科技创新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资源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科研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科技服务上优先安排,在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上优先支持,着力提升农业农村科技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针对当前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在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加强对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的系统部署,促进科技与经济融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撑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和完善国家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分类评价机制,强化有利于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创造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坚持协同联动。建立国家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协同工作机制。强化部省会商与联动,充分发挥地方主体作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服务乡村振兴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立足不同区域的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确定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路径。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取得重要进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农业科技创新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实现。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农业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创新平台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
    到2035年,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科技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农业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不断涌现,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取得显著成效。科技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50年,建成世界农业科技强国,支撑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三、主要任务
    (四)编制《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规划(2018-2022年)》。明确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思路,对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作出阶段性谋划,确定工作原则,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分类有序推进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实施。
    (五)建设国家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符合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各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主体协调互动和创新要素高效配置的国家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创新驱动系统能力整合,加速聚集创新要素,提升国家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六)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重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等科技需求,加强农业农村科技领域的总体部署,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种业自主创新工程等。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加快研发经济作物、养殖业、丘陵山区农林机械;加快研发适应不同土壤、作物特点的生态化肥农药;加快研发村镇建设、人居环境、数字农业和“互联网+现代农业”技术,为乡村振兴提供创新动力。
    (七)统筹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优化农业农村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建设一批战略定位高端、组织运行开放、创新资源集聚、面向全行业的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培育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提高国家南繁育种基地科技水平。引导地方建设区域性创新基地,鼓励农业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
    (八)加强科技特派员等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落实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鼓励各地创新开展专家服务团等选派方式。积极探索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新空间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星创天地等创业平台载体建设,为科技特派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乡土人才等营造创业环境,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建立科技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提升农民职业技能。
    (九)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加快农业生物、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产城产镇产村融合,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成片带动乡村振兴发展。
    (十)推动农业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创新型县(市)和创新型乡镇,营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良好生态。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信息的开放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发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作用,积极支持农业领域先进引智成果培育、转化、推广,推动农业农村科技成果跨区域流动与落地。探索建设“乡村绿色技术转移平台”,推动乡村绿色生产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延伸服务农村农民。深入开展科普下乡行动,利用信息化等技术丰富文化表现形式,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促进农村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一)开展科技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完善部、省、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四级联动机制和科技系统东西部协作机制,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实现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调动全社会科技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探索与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开展科技扶贫部省合作,加大“三区”人才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精准实施力度。推进创业式扶贫,激发贫困地区的创新创业热情,带动产业发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科技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果力促各项科技扶贫举措落实。
    (十二)深化农业农村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快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在农业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合作平台,开展科技园区合作和技术转移。大力引进高端紧缺农业人才,建设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推动引进先进品种和技术。发挥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的引领作用,启动实施一批农业旗舰合作项目。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出国(境)培训支持力度。探索在国外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研发机构、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共同研发、技术培训和科研成果示范。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完善部省联动,形成部内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统筹推动重大任务落实,形成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工作合力。
    (十四)推动政策落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领域。健全农业科技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
    (十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解读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政策,大力宣传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讲好创新驱动乡村振兴中国故事。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 
                            2018年8月7日